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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进口所需资料
进口化妆品有2种选择。一;一般贸易进口。这种是按国家政策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普通类化妆品,如日霜,晚霜,身体呵护类,彩妆类,护手类等,收货人首先需要有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局办
理),当然这个备案凭证的办理需要提供样品且有专业的公司申请,时间月需要3-6个月。取得这个凭证以后才可以办理中文标签预审等资料。
另外,收货人需提前准备以下资料:国外提供产地证,卫生证明,国外自由销售证明,产品成分表,授权书,外文标签及翻译件。国内有化妆品
经营范围的公司,全程耗时要1-2个月,另外中国海关按货值的5-6.5%征收关税,17%增值税。 这种方式适合手续齐全,国内销售上专柜
公司,需要提供商检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二种方式:中港进口。有些情况是,客户自用或者初入行业,国内外的单证暂时无法提供,这种情况下需要把发到中国香港,然后用中港快件的方式进口
到深圳。只需提供数量 重量 货物清单,费用按公斤收取(RMB42-45/公斤)一周左右收货。手续简单,时间快是这种方式的优势,缺点是这种方式进口
不能提供进口报关单和税票,请务必知晓!
化妆品进口流程:
这几年随着中国进口关税的不断调整,进口化妆品也越来越*,随之中国的化妆品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新的消费热点。由于中国已经放开对进口化妆品的限制,国际化妆品成员正在加速拓展中国市场。?
化妆品的进口流程:?
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发货前办理)
2、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发货前办理)
3、备货
4、准备单证
5、发货到港
6、换单??
7、报检?(商检部门操作)
8、报关?(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
9、交税? 10、中文标签备案?(货物到港后办理)
11、贴标签
12、商检查验放行
13、送货
14、出具卫生证明?进口化妆品商检所需资料:?
国外供应商:原产地证、授权书、提单、贸易合同、装箱单、商业发票等
进口化妆品:是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外(含港澳台)完成的产品。
国产化妆品:是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内(中国大陆)完成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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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国加入WTO后,为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扫除了许多障碍,许多国外**的进口日用品要怎么报检报关企业加大了对中国市场的投入力度,与此同时,在中国设厂的企业也可以利用WTO的相关规则,走出**,积极地参与国际竞争,逐步使本行业向国际竞争国内化的新格局演变,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例如广州市文搏实业有限公司,原来以内销为主,变成内外销持平后,不仅订单增多,而且可观利润增长。但是,在新的国际贸易体制下,关税虽然逐步获得了减免,然而各国限制进口的各种非关税壁垒却明显增多,对中国企业的不利影响日益增加,现在进口国外日用品的需求量日益剧增,进口日用品市场越来越红火,大家越来越青睐使用进口日用品,像进口化妆品,进口牙膏,进口洗漱用品,进口婴幼儿纸尿裤,奶瓶和奶嘴,进口香皂等几乎已经遍及中国各大超市。
一、日用品进口报关需要什么单证:
装箱单、合同、发票、原产地证、卫生证、中英文标签翻译件、毒理测试报告、进出口经营权
二、报关文件:
1、卫生证
2、产地证
3、装箱清单
4、其他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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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续简便:无须单证。根据国家快件监管条例规定,快件报关进口可以减免进口手续,所以无须提供任何单证,一样可以进口。.
2、进口日用品速度特快:正常一至两天到货。由于无须单证,在总体通关到货时间上,自然就快了。.
3、进口日用品总成本低:包税包费,按公斤计价。根据国家快件监管条例规定,快件报关进口可以减免税费,同时也省却了办理单证的费用。按公斤计价,全包一口价(包含运费.税费.手续费) ..
4、进口日用品快件报关一般以紧急货、小件散货为主,或者按贸易报关海关监管条件比较严、手续复杂难办时,选择快件报关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上,大宗货物也是完全可以按快件方式分批分车分次进口的,非常方便优惠.
其特点:手续简单;通关速度快;以公斤收费,成本低!
操作流程:国外-中国香港-国内(中国香港是自由贸易岛,普通货物从国外-中国香港不用交纳关税)
一般贸易进口化妆品需要资料
**进口化妆品半成品、中间产品报检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1.产品配方;
2.报检清单:报检半成品、中间产品时品名或规格须注明“半成品”或“中间产品”;
3.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
4.原标(无外文标签的*提供)、中文标签样张。
5.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非**进口的,并已取得正式产品备案号的化妆品成品及半成品及中间产品,在报检时只须提供符合规定的报检清单和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如未能提供正式产品备案号的视同**进口提供报检资料。
申报进口化妆品
化妆品进口服务内容:
国际贸易结算、国外上门提货、国外出口报关、进口海空运、国内进口报关报检,中文标签标签备案、化妆品完税仓储、国内物流分拨、一般贸易进出口权代理、港口信息备案办理,单证及进口资料审核、化妆品批文代理等。
化妆品的种类:
一般按照功能分类:普通化妆品(又称非特殊化妆品)和特殊类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
(一)发用品:一般发用品:发油类、发蜡类、发乳类、发露类、发浆类。
(二)护肤品: 1.一般护肤品:护肤膏霜类、乳液类、油类、化妆水类、爽身类、沐浴类。2.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眼周护肤类、面膜类、洗面类。
(三)彩妆品:1.一般彩妆品:粉底类、粉饼类、胭脂类、涂身彩妆类; 2.眼部彩妆:描眉类、眼影类、眼睑类、眼毛类、眼部彩妆卸除剂;3.护唇及唇部彩妆类:护唇膏类、亮唇油类、普色唇膏类、唇线笔。
(四)指趾甲用品:修护类、涂彩类、清洁漂白类。
(五)芳香品:香水类、古龙水类、花露水类。
特殊类化妆品: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防晒的化妆品是较为特殊的化妆品。
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腋臭的化妆品;
8.*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化妆品的进口流程:
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 (发货前办理)
2、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 (发货前办理)
3、备货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4、准备单证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5、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6、换单 (我司操作)
7、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
8、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
9、交税
10、中文标签备案 (货物到港后办理)
11、贴标签
12、商检查验放行
13、送货
14、出具卫生证明
进口化妆品商检所需资料:
国外供应商:原产地证、授权书、提单、贸易合同、装箱单、商业发票等;
国内进口商:营业执照、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等
化妆品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1.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是可以提前申请的;
2.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成分必须要与批文上的成分保持一致;
3.化妆品必须要做标签备案,而且标签备案号是一性;
4.化妆品报关资料不需要卫生证、植检证等;
5.化妆品半成品是不需要批文;
6.化妆品也是有卫生证才能销售。
一般的进口商由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化妆品进口单证办理非常*出现差错,从而审核不合格耽误进口的时间,也浪费资金。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能够为客户制定较快较便捷的进口方案,可以高效、快捷的为您办理化妆品进口相关手续,让您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进口流程。
提交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1.化妆品的定义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
1.申请材料清单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品质量*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中可能存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性评估资料;
(8)已经备案的备案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备案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11)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12)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专业代理机构海华鸿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全程指导客户完成所有申报资料。
2.申报材料一般要求
(1)**申请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应清晰整齐。
(2)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及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外,其他申报资料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4)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5)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6)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7)终止申报后再次申报的,还应说明终止申报及再次申报的理由;不予备案后再次申报的,应提交不予备案(变更/延续)决定书复印件,并说明再次申报的理由,同时还应提交不予备案原因是否涉及产品*性的书面说明。
(8)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9)文字版和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10)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证明、委托加工协议等证明文件可同时列明多个产品。这些产品如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可使用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这些产品如不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需使用经公证后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
(11)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应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备案网上申报系统填写。
(12)进口化妆品**申报时应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报关解析 通关的基本程序:申报、查验、征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