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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化妆品进口所需资料
进口化妆品有2种选择。一;一般贸易进口。这种是按国家政策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普通类化妆品,如日霜,晚霜,身体呵护类,彩妆类,护手类等,收货人首先需要有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局办
理),当然这个备案凭证的办理需要提供样品且有专业的公司申请,时间月需要3-6个月。取得这个凭证以后才可以办理中文标签预审等资料。
另外,收货人需提前准备以下资料:国外提供产地证,卫生证明,国外自由销售证明,产品成分表,授权书,外文标签及翻译件。国内有化妆品
经营范围的公司,全程耗时要1-2个月,另外中国海关按货值的5-6.5%征收关税,17%增值税。 这种方式适合手续齐全,国内销售上专柜
公司,需要提供商检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二种方式:中港进口。有些情况是,客户自用或者初入行业,国内外的单证暂时无法提供,这种情况下需要把发到中国香港,然后用中港快件的方式进口
到深圳。只需提供数量 重量 货物清单,费用按公斤收取(RMB42-45/公斤)一周左右收货。手续简单,时间快是这种方式的优势,缺点是这种方式进口
不能提供进口报关单和税票,请务必知晓!
一般贸易进口化妆品需要资料
**进口化妆品半成品、中间产品报检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1.产品配方;
2.报检清单:报检半成品、中间产品时品名或规格须注明“半成品”或“中间产品”;
3.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
4.原标(无外文标签的*提供)、中文标签样张。
5.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非**进口的,并已取得正式产品备案号的化妆品成品及半成品及中间产品,在报检时只须提供符合规定的报检清单和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如未能提供正式产品备案号的视同**进口提供报检资料。
进口换装品流程:
化妆品的进口大体有三个环节:1、卫生部注册或备案;2、检验检疫;3报关清关。
一 化妆品的分类
按照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所规定的化妆品的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进口化妆品分别包括普通化妆品及特殊用途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分类: 1.发用品 ;2.护肤品 ;3.彩妆品 ;4.指(趾)甲用品 ;5.芳香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 1.育发类* ;2.健美类* ;3.美乳类* ;4.染发类 ;5.烫发类* ;6.防晒类※ ;7.除臭类※ ;8.*类※ ;9.脱毛类※
以上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试用试验,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斑贴试验。
二 卫生部注册或备案
自2004年开始,国家卫生部简化进口化妆品程序,特殊类产品仍沿袭原有的注册制,而普通类产品则实行备案制。二者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在受理后需由评审**进行技术审评。
①进口普通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
②进口特殊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核发注册批件等程序。
注册(备案)完成后由卫生部颁发行政许可:普通类颁发备案凭证,备案文号格式为:卫妆备进字(发证年份)*XXXX号。特殊类产品颁发批件,格式为:卫妆特进字(发证年份)*XXXX号。
1、申报注册或备案涉及的机构
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种机构:①检测机构;②受理办公室;③评审**;④行政审批部门。
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受理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具体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评审**: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
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2 申报注册或备案的时间
(1)检验时间: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急性经口毒性等毒性试验、人体*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2)评审时间:卫生部化妆品评审会每两月召开一次,进行特殊类产品的审评,分别在双月的中旬开始,每次评审会历时约10~15天。非特殊产品则不受此周期的限制。
(3)行政审批时间:这个时间不好确定,一般要看进口商或是代理商的的实力。
3、申报注册或备案的费用
化妆品申报费用主要分为两部分:样品检验费用和评审费用。
样品检验的费用没有国家统一定价,各检验机构价格均不相同,且与所要申报的类别密切相关。普通化妆品一般在4000-8000元,特殊功能化妆品稍高,但一般也不**过3万。
评审费用统一为2000元。
三 化妆品的检验检疫
化妆品报关之前要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发布的*44号公告中说,对原来进出口化妆品由国家质检总局集中预先对标签进行审核,调整为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结合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日常工作进行审核,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由原来仅负责标签审核受理工作调整为直接对标签进行审核,规定于2006年4月1日起停止受理标签审核的申请。同时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化妆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标签审核、检测、查验,统一按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收费,不再收取标签审核费。
四 化妆品的报关清关
报关清关一般都要四个环节:申报,查验,交纳税费,放行。这个环节可以自己办理或找报关公司代理.
普通类:
(一)检验申请表;
(二)检验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说明书;
(四)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事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 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特殊类: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分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2、检验受理通知书;3、产品说明书;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5、毒理学*性检验报告;6、人体*试验报告。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转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照要求提供检疫证书。
(十)可能有助于产品评审的其他资料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需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进口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由国家药监局审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当地省级药监局备案。通过备案和审批的产品方可在大陆市场合法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