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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进口的流程:
1.货物海上漂的时候,办理好收发货人备案、中文标签以及国外单证(提前准备国外单证、如果有问题也能及时修改;提前工作一定要做好,否则会产生很多滞箱费、码头费的)
2.货物到港后,换取小提单(换单)
3.报检(报检过程需要审核中文标签是否符合规定,同时备案标签)
4.报关(海关电子审单、人工审单、海关审价、缴、查验、放行)
5.将货物运至商检监管仓库,拆箱后,预约商检局抽样化验
6.抽样化验合格后,贴上中文标签(仓库人员贴)
7.商检局人员检查标签无误,放行
8.将货物送到您的仓库地点
9.商检部门出卫生证,即可进超市销售
**进口矿泉水流程
货物到港前:
准备资料-----国内收货人备案,国外发货人备案
货物到港后:
标签审核-----报检出通关单--------报关-----------缴税------------海关放行-----------商检查验-----------标签备案出卫生证书------------商检放行。
关于原料要求
包装饮用水的原料有两种主要来源:一是公共供水系统,二是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又可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来自于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
来自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分别符合GB5749中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的要求,即:采用地表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的要求,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要求。这些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其水质应达到GB5749的要求,再进入生产包装饮用水的后续加工工序。由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pH值一般不会发生变化,食品加工用水可以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的pH值执行。
四、关于“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的标识规定
根据《食品*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当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对仅使用加工助剂(如氮气)的,按照《食品*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可不标示加工助剂,也不需标识“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五、关于包装饮用水的名称
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通则》(GB 7718)的规定,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
六、关于微生物指标
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新增了铜绿假单胞菌指标,不再保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
菌落总数、霉菌、酵母属于卫生指示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公众健康,而过度控制卫生指示菌和杀菌可能导致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升高,构成健康风险。目前,国际食品法典**(CAC)、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ICMSF)、国际瓶装水协会(IBWA)、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相关标准法规中,未对包装饮用水设立卫生指示菌指标。我委正在组织起草《食品*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将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加强对卫生指示菌的监测和管理。因此,本标准不再保留上述指标。
依据饮用水检测结果和CAC、ICMSF及我国相关标准,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增加了条件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又称绿脓杆菌)指标。由于国际上没有饮用水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且尚无充分科学依据,本标准不再保留。
矿泉水进口流程
1:发货前客户提供产品标签设计稿图片、成分表、翻译进行评审产品
2:签署合同(并提供相关公司证件及联系方式. 公司安排一对一客服跟进整个进口对接代理。
3:进口产品标签预审核及备案(一站式**一次性成功备案)
4:客户提前提供国外合同、装箱单、相关官方正书原件
5:安排国外发货到大陆*港口
6:货到码头后进行*跟船公司换单,进行报捡、报关
7:海关出税单后缴税放行,安排运输送至客户仓库
8:商捡总局进行产品后续捡验捡疫,捡验合格后出具卫生书,货物准予销售流通和使用
9:客户公司将报关单在外管局核销及付外汇。海关水单增值税进行抵扣
以下是本人对矿泉水进口报关清关的简单介绍。
一、矿泉水进口税率
1、较惠国关税:20% 增值税:17%
二、矿泉水进口报关所需单证文件:
1、 原产地证
2、 卫生证
3、 项目检测报告
4、 水源证明
5、 生产日期证明
6、 原标签、中英文标签
7、 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
三、矿泉水进口注意事项:
1、矿泉水进口质量问题如何控制
2、进口矿泉水企业需要哪些资质
矿泉水进口贸易主要涉及环节:
一、采购商与供应商签订贸易合同,一般为CIF和FOB条款。
二、开设信用证(目前市场做食品贸易基本忽略)
三、国际进口海运物流运输
四、进入我国港口办理清关
矿泉水进口清关流程:
1、换单
2、报检
3、标签录入系统
4、报关
5、缴税
6、海关查验
7、商检查验
8、标签审核
9、贴标签
10、货物放行
11、标签备案
注:未出卫生证之前货物禁止在市场销售流通
操作进口报关种类:
1:调味品,油脂类(橄榄油、葡萄籽油、植物油等)
2:乳产品类(奶粉、纯牛奶、酸奶等)
3:谷物、豆类、膨化食品、蜂产品类
4:果汁、饮料类
5:酒类(红酒、配制酒、啤酒、果酒、白酒、米酒等)
6:烘烤食品及干坚果制品类
7:调味品,油脂类(橄榄油、葡萄籽油、植物油等)
8:水产品类(冷冻、干、鲜活)
9:食品添加剂及其他原料产品等
10:化妆品半成品,燕窝,面膜等
11:精密仪器进口,二手机器进口等
12:新鲜冷冻水果进口清关
13:板材,木材进口清关
14:机场被扣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