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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换装品流程:
化妆品的进口大体有三个环节:1、卫生部注册或备案;2、检验检疫;3报关清关。
一 化妆品的分类
按照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所规定的化妆品的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进口化妆品分别包括普通化妆品及特殊用途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分类: 1.发用品 ;2.护肤品 ;3.彩妆品 ;4.指(趾)甲用品 ;5.芳香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 1.育发类* ;2.健美类* ;3.美乳类* ;4.染发类 ;5.烫发类* ;6.防晒类※ ;7.除臭类※ ;8.*类※ ;9.脱毛类※
以上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试用试验,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斑贴试验。
二 卫生部注册或备案
自2004年开始,国家卫生部简化进口化妆品程序,特殊类产品仍沿袭原有的注册制,而普通类产品则实行备案制。二者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在受理后需由评审**进行技术审评。
①进口普通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
②进口特殊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核发注册批件等程序。
注册(备案)完成后由卫生部颁发行政许可:普通类颁发备案凭证,备案文号格式为:卫妆备进字(发证年份)*XXXX号。特殊类产品颁发批件,格式为:卫妆特进字(发证年份)*XXXX号。
1、申报注册或备案涉及的机构
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种机构:①检测机构;②受理办公室;③评审**;④行政审批部门。
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受理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具体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评审**: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
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2 申报注册或备案的时间
(1)检验时间: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急性经口毒性等毒性试验、人体*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2)评审时间:卫生部化妆品评审会每两月召开一次,进行特殊类产品的审评,分别在双月的中旬开始,每次评审会历时约10~15天。非特殊产品则不受此周期的限制。
(3)行政审批时间:这个时间不好确定,一般要看进口商或是代理商的的实力。
3、申报注册或备案的费用
化妆品申报费用主要分为两部分:样品检验费用和评审费用。
样品检验的费用没有国家统一定价,各检验机构价格均不相同,且与所要申报的类别密切相关。普通化妆品一般在4000-8000元,特殊功能化妆品稍高,但一般也不**过3万。
评审费用统一为2000元。
三 化妆品的检验检疫
化妆品报关之前要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发布的*44号公告中说,对原来进出口化妆品由国家质检总局集中预先对标签进行审核,调整为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结合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日常工作进行审核,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由原来仅负责标签审核受理工作调整为直接对标签进行审核,规定于2006年4月1日起停止受理标签审核的申请。同时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化妆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标签审核、检测、查验,统一按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收费,不再收取标签审核费。
四 化妆品的报关清关
报关清关一般都要四个环节:申报,查验,交纳税费,放行。这个环节可以自己办理或找报关公司代理.
进口化妆品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步骤
在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过程中“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是至关重要且首要的环节,对于**进行化妆品备案的企业来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过程中出现的“授权书”一词经常会与“经销授权书”混为一谈。“授权书”是国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国内企业做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授权书,需要递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进行备案,“经销授权书”是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国内企业做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协议,各自存档即可。另外,什么样的企业具有做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资格呢?财智时代凭十三年进口化妆品备案代理经验告诉你:“营业执照只要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不含中国香港、闽台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有效期内即可,对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没有要求”。为了让大家对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有更清楚的了解,现将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步骤分享如下。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出具授权书
授权书应由化妆品生产企业出具,由化妆品生产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在相关机构做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属实公证,公证后需经中国驻生产企业所在国大**认证。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文进行公证。
授权书内容应包括:授权单位名称、地址;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名称、地址;所授权的产品范围、授权权限等。目前对授权期限没有要求,但因备案凭证有效期为四年,所以建议企业授权书的有效期好不低于四年。
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需书面确认接受以上授权并由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法人签字并盖章,经由公证机关做法人签字、盖章属实的公证。
三、在CFDA网上填写并打印用户名密码申请表
化妆品生产企业出具授权书后,即可在CFDA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中,按照授权书授权内容填写用户名密码申请表。
用户名密码申请表需由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
四、在CFDA进行授权书备案
在CFDA备案需递交以下资料:
1、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及公证件;
2、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书面确认接受授权相关文件及公证件;
3、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化妆品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名及密码申请表原件。
五、CFDA审核备案资料
CFDA审核备案资料周期一般为五个工作日,备案资料审核无误后通知领取用户名及密码。
以上出现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是指进口化妆品品牌商,将来备案凭证的实际所有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需对所有向国家局备案工作中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般由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的分支机构或由国内的化妆品经销商或代理商担当。
需要注意的是:国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化妆品进口报关所需文件:
PACKING LIST、INVOICE 、贸易合同
1.原产地证
2.自由销售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备案证书正本(提供两三份复印件)
5.中文标签(将中文标签贴于包装纸盒上,各提供1份)
6.产品成分表(盖生产商的章、副本即可,可参考样板)
7.卫生证书
8.产品图片
9.样品
三、**进口化妆品,境外厂商或者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监督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质量标准
(4)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7)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
(8)完整包装产品样品成都晟航个性化服务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
1.申请材料清单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品质量*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中可能存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性评估资料;
(8)已经备案的备案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备案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11)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12)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专业代理机构海华鸿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全程指导客户完成所有申报资料。
2.申报材料一般要求
(1)**申请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应清晰整齐。
(2)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及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外,其他申报资料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4)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5)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6)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7)终止申报后再次申报的,还应说明终止申报及再次申报的理由;不予备案后再次申报的,应提交不予备案(变更/延续)决定书复印件,并说明再次申报的理由,同时还应提交不予备案原因是否涉及产品*性的书面说明。
(8)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9)文字版和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10)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证明、委托加工协议等证明文件可同时列明多个产品。这些产品如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可使用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这些产品如不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需使用经公证后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
(11)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应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备案网上申报系统填写。
(12)进口化妆品**申报时应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进口化妆品:是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外(含港澳台)完成的产品。
国产化妆品:是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内(中国大陆)完成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