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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一)检验申请表;
(二)检验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说明书;
(四)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事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报关解析 通关的基本程序: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需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进口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由国家药监局审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当地省级药监局备案。通过备案和审批的产品方可在大陆市场合法销售。
化妆品进口流程:
1.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此批文需在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2.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
3.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然后报关。
4.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
化妆品许可证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一、样品检测前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产品配方(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如果有复配原料,复配原料中各成分含量分别标出)。
2.使用说明书 (英文或者中文的有使用方法即可,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注: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通过我公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如果为小语种,请提供外包装翻译(如委托我方翻译,翻译费用实报实销)
4.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会提供表格签写)
5.产品样品 (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样品含量大于30g,普通类的数量16个,特殊类的数量25~30个(根据功能定))。
6.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
7.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
8.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交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应当提供的材料
●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 2、产品成分(限用物质标明含量)(原料中文INCI名称、用量、作用)
● 3、生产工艺简图及简述(多个产品共用的,可提供一份)
● 4、生产设备清单(多个产品共用的,可提供一份)
● 5、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可以提供样稿或者文字稿)
● 6、产品的执行标准(报备稿或者复印件,若使用行业标准则可不予提供)
● 7、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企业自检报告或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应参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定》;使用滑石粉原料的,应提供石棉检测报告;产品标签说明书中标注产品“无皮肤刺激”等字样的,应提供相关检测证明。)
●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每次提供一份)
● 9、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每次提供一份)
● 10、法人委托书(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者除外,标明被委托者姓名、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每次提供一份)
● 11、属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和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多个产品共用的,可提供一份)
● 12、食药监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进口化妆品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步骤
在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过程中“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是至关重要且首要的环节,对于**进行化妆品备案的企业来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过程中出现的“授权书”一词经常会与“经销授权书”混为一谈。“授权书”是国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国内企业做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授权书,需要递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进行备案,“经销授权书”是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国内企业做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协议,各自存档即可。另外,什么样的企业具有做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资格呢?财智时代凭十三年进口化妆品备案代理经验告诉你:“营业执照只要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不含中国香港、闽台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有效期内即可,对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没有要求”。为了让大家对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有更清楚的了解,现将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步骤分享如下。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出具授权书
授权书应由化妆品生产企业出具,由化妆品生产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在相关机构做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属实公证,公证后需经中国驻生产企业所在国大**认证。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文进行公证。
授权书内容应包括:授权单位名称、地址;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名称、地址;所授权的产品范围、授权权限等。目前对授权期限没有要求,但因备案凭证有效期为四年,所以建议企业授权书的有效期好不低于四年。
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需书面确认接受以上授权并由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法人签字并盖章,经由公证机关做法人签字、盖章属实的公证。
三、在CFDA网上填写并打印用户名密码申请表
化妆品生产企业出具授权书后,即可在CFDA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中,按照授权书授权内容填写用户名密码申请表。
用户名密码申请表需由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
四、在CFDA进行授权书备案
在CFDA备案需递交以下资料:
1、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及公证件;
2、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书面确认接受授权相关文件及公证件;
3、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化妆品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名及密码申请表原件。
五、CFDA审核备案资料
CFDA审核备案资料周期一般为五个工作日,备案资料审核无误后通知领取用户名及密码。
以上出现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是指进口化妆品品牌商,将来备案凭证的实际所有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需对所有向国家局备案工作中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般由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的分支机构或由国内的化妆品经销商或代理商担当。
需要注意的是:国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在华申报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