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进口注意事项
1、货柜中不要夹带其他货物(例如台灯、油画等)。因为有些客户不懂不太清楚,没做过进口贸易,认为东西只要缴税都是能进口的,这个看法就有点片面了。到时候遇到海关查验就比较麻烦了。
2、进口集装箱的免费使用时间即免箱期较多为14天,如果是国外安排发货,请让国外尽量安排申请14天的免箱期。
3、目前国内外对同一种木材的称呼有很多叫法,所以很难确定大家所描述的是哪一种木材。目前与木种一一对应的名称为拉丁品名,所以客户在询问木材进口的具体监管之**定要确认所问木材的拉丁文名。
4、现在很多南美和东南亚国家提供的单证都是手写版本,单证*出错,导致后续清关徒增很多麻烦,所以客户在单证到手以后尽量提前提交过来预先审查,避免在货物到港以后才发现单证有误,甚至需要到发货地重新*,耽误时间!
家具的外观形式直接展现在使用者面前,它是功能和结构的直观表现。家具的外观开花依附于其结构,特别是外在结构。但是外观形式和结构之间并不存在对应的关系,不同的外观形式可以采用同一种结构来表现。外观形式存在着较大的自由度,空间的组合上具有相当的选择性,如梳妆台的基本结构都相同,但其外观形式却千姿百态。
正常的清关需要的内容就是:
1. 提单 (进口到货需要以此换取DO=delivery order 提货凭证,这是较重要的清关文件)
2. 发票 (进口涉及到进口口岸的海关申报,税金是以申请金额的百分比来收取,百分比是由货物种类决定的)
3. 装箱单 (一般涉及到装箱单显示的主要内容的品名件数,小件数,毛重,净重,体积)
4. 合同 (买卖合同是海关申报的凭证,以此证明货物进口情况)
除此四项*的之外还有很多清关上特殊的清关文件
1. 商品法检 (各个国家对国家宏观调控货物的法定检验检疫,即国内在做出口时的监管条件为B的货物,钢材一直是国内不论进口还是出口都需要法检的货物,在进口国需要让进口方清关行来落实钢材的监管条件)
2. 原产地证明书 (由出口方所在国商检局出具,或者贸促会出具的产地证明书)
3. 木质包装熏蒸证书 (原木等木料在进口上不论哪个国家都会严格控制,一般都会在出口方所在国处理过熏蒸24-48小时以上,出具熏蒸证)
4. 各类免税证明书 (比如军免和科教免在检疫局申请的免3c证明.此类证明书用以办理进口所在国对进口货物的免税操作)
5. 认证 (此种清关文件大多集中在中东和非洲的对华贸易上,因为中国或者**对这些地区的贸易不是很"太平",鉴于很多原因,此类国家会要求国内出口的货物在出口国的本国大**做发票和产地证的加签"就是认证",会在发票和产地证的背面盖上大**的商务签章, 比较*的国家需要提供该清关文件的是埃及)
6. 其余 (很多其他类的清关文件,包括,进口时涉及到的监管条件提供进口许可证,濒危证,CIQ=装船前检验检疫证等等诸如此类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自达芬奇家具伪造产地证明进口后,中国的家具市场反而受这一消息振动更为活跃,一般以进口家具为准。目前中国进口的家具以红木家具进口、柚木家具进口、欧美**家具进口、木质房间摆设品为主。,今天我们主要用多年来操作来家具进口报关的经验谈谈木家具和木质摆设品进口报关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
首先进口木家具的特点有:红木(花梨家具、酸枝家具、紫檀家具类);法检(需要向口岸商检局申请报检,并提供产地证、植检证。法检是针对于商检局的监管来说的,商检必需对此类货物进行查验并收取货值千分之一点五的商检规费);品种多(桌子、凳子、床、沙发等);货值低(每柜货主给出的平均价格在6—15**民币左右)。这些特点给我们操作家具进口代理清关时埋下了如下难题:
1.红木家具进口(花梨家具进口报关、酸枝家具进口清关、紫檀家具类进口代理),由于大家都知道红木与某些濒危物种木长的比较接近,于是海关总署为了防止贸易公司违法将国外濒危物种进口到中国设立了一个监管条件,需要去林业局申请办理《非濒危物种证明》,当然这个证明文件针对于红木所制成的各类产品,红木家具进口也不例外。这个证件不难办,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林业局发出来的通知文件是20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审批,要想审批的快一些必需得想一些办法才行,这样一来费用方面也就不菲了。当然,如果您进口的木家具不属于红木家具也就不用再操这份心了。
2.法检(法检是针对于商检局的监管来说的,需要向口岸商检局申请报检,并提供产地证、植检证。商检必需对此类货物进行查验并收取货值千分之一点五的商检规费),产地证和植检证这两份文件还是比较简单的,一般在国外如果国家允许出口的话都可以办理这两份证件。然而对于商检查验就是一个麻烦事情了,为什么这么说,据我司多年操作家具进口报关的经验来说,商检这时查验肯定是要将集装箱内的家具全拆或半拆查验,可能货物拆出来比较简单,只要叮嘱码头拆卸人员小心作业,货物基本不会损坏,但是家具一般包装不是很规范,很大部分是裸装在集装箱内,商检查完验完毕后再想装回集装箱就显得困难了许多,如果货物剩余空间不大是**装不回去了,而查验场地又没有那么多地方给你放货,只能放在露天经历风吹雨打了,因为商检查验完了才涉及海关报关的动作,这里还需要时间。试问商检局是否可以不进行查验呢?
3.品种多(桌子、凳子、床、沙发等),我司操作过的木质家具品种较多的可达200余种,较少的也有四五十种,过多的品种需要注意如下事项:不要轻意发货,一旦发货就发中国香港,不要直接发国内口岸,因为我们的报关单每份有4页,每页只能打8个品种,所以这时货到港了,只能去申请修改船公司舱单,时间长手续复杂,我司的解决方案是:发货前将整理好的装箱单发票传给我司分单,将所有品种分成40个每单,按我司分出来的信息去填写海运提单,可以分多少单就分多少单,千万不要觉得不耐烦,不然货到港后烦人的事儿就更多了。
4.货值低(每柜货主给出的平均价格在6—15**民币左右)海关审单,主要审核海关编码及货物申报价值,海关编码倒好说,因为木家具就那几个编码,并且分类很明细,但是货物的申报价值审核就比较让人头痛,品种太多,每一种都要进行市场核价,一个人可能光看单子都要看一整天,更何况在海关审价系统里面找出相应的价格进行对比看相差大不大呢?所以这时海关一般会按木质家具的树种进行核价,但相对时间也较长约5个工作日左右。
上面我们分析了木家具在进口报关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希望可以提前告诉商家木家具是可以进口的,下面对准备进口木家具的商家有一个重要提示:进口**定要清楚自己进口的木家具是成品还是半成品,以前的加工方式是什么?进口后续加工方式可能还会涉及什么?烘干?加软垫?抛光?刷油漆?因为木家具进口涉及后续监管,所以这个信息一定要明确,并且半成品与成品木家具的价格是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