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清关的诸多程序中,出口报关便是第一步。出口报关是指出口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运用诸如电子报关单或纸质报关单等方式,向海关报告出口货物的具体情况,且让海关进行检验、审核。外贸业务员在进行出口报关时不量要先备齐出口产品,还要做到看货取样,确认出口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等,便于出口报关。
在出口报关流程中,外贸业务员要做的第一步便是准备好出口报关单证,也就是报关单与随附单证,其中包含装箱单、装货单、商业发票、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商检证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等。同时,外贸业务还需做到报关单真实、无误、完整、分清颜色,随附单证齐全、有效、合法,并且报关单和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
外贸清关之出口报关流程
另外,外贸业务一定要熟识出口报关流程和步骤。外贸业务员要先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具体方式为终端申报方式、委托EDI方式、自行EDI方式、网上申报四种。
外贸业务员在接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的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后,也就是说明电子申报已成功。在收到通知当天起10天内,外贸业务员需要拿着盖完章的打印版出口报关单和相关的附加资料,交予货物当地的海关并办理相应手续。业务员在出口报关过程中,需要格外注重申报地点、期限、日期以及滞报金问题,具体如下:
1.申报地点:即出境地海关。
2.期限:装货前的24小时之内进行申报。如果是比较特殊的运输方式,如电缆、管道等,应该按照海关方面规定的期限进行申报。
3.日期:就是海关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
4.滞报金:若是出口商没在规定期限里申报的话,海关会征收滞报金,并且一般都是按天数来征。滞报金的具体金额是完税价格的0.50%,单位是元,不到1元的那部分通常是免征的。外贸业务员在准备好单证、备齐出口货物、做好其他申报的相关准备后,还要了解海关的审核范围及审核宽度,以便做到查漏补缺。海关在接受申报以后,便会严格审核相关单证,主要包含下面这5方面。
1.判断出口公司及报关员是否符合报关资格,相关证件是否合法。
2.报关期限是否符合海关方面的具体规定,需不需要征收滞报金。
3.货物的进出口有没有严格遵守我国的外贸法律法规。
4.报关单是否准确、完整、真实,随附单证是否齐全、有效、合法。
5.进出口货物是否具备征税、免税的性质。
蓉欧班列进出口报关代理
出口流程
中欧班列出口根据客户的委托,办理货物出口前后的一切业务;审核客户提供的各类清单和批件;缮制各类单证;订舱、报关;办理产地证、保险单和商检证;集装箱租赁和装箱;国内运输、进港、装车(班列);签发提单、运杂费结算,快邮国内、外单证;办理在国外的进口报关、纳税、拆箱/转运、送货;办理在国外的代理业务。
进口流程
中欧班列进口业务根据客户的委托,承接FOB从国外工厂到国内工厂的(门到门)全程代理或办理进口到货前后的一切业务。
1、进口货物到港前审核客户提供的各类清单和批件;跟踪班列动态;选择、组织到站后的运输工具及运输方案。
2、进口货物到港后转关/报关、纳税、三检、保险;检查货物数量、外观,索取缺损纪录;港口交接、提货、组织装运;落实中转站卸货和转运工作;集装箱拆、装箱及转运;制定大件设备运输的装载、捆扎、加固方案,现场装卸。
我们能做的服务:
1.进出口报关报检
2.进出口贸易代理
3.进出口单证办理
4.国际运输代理
5.海外代理提货
6.国内仓储配送
7.代理付汇/信用证
成都进出口报关代理|进出口报关代理|绵阳进出口报关代理
出口报关代理
1.一般贸易货物的进出口报关2.做不出商检货物包通关3.没有出口合同手续
空运业务代理
提供进出口清关、转关、商检、卫检、动植物检、报验手续、机场地面操作及空运和陆运监管运输服务。
清关单证代理
1.产地证CO ((1个工作日即可办妥) 2.普惠产地证FORM A (1-2个工作日即可办妥) 3.熏蒸证明(1个工作日即可办妥)
我们能做的服务:
1.进出口报关报检
2.进出口贸易代理
3.进出口单证办理
4.国际运输代理
5.海外代理提货
6.国内仓储配送
7.代理付汇/信用证
商检流程如为商检货物,首先应该在商检局做备案登记。所需要资料: (1)《出入境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加盖企业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或《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交验原件; (5)加盖企业公章的《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同时交验原件。注册登记后就可以做商检了,做商检所需要资料如下:1.箱单、发票、合同2.报检委托书3.厂检单(商检局购买)4.商检注册号5.纸箱核销单6.面料检测报告7.纤维检测报告.
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 1、进口: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申请费。
※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出口: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申请费。
进出口报关注意事项:
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
一.报关单位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
(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
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
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
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
二.报关期限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
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三、报关程序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shu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